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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沅轻轻拍着吃饱睡着的孩子,终于发问道:「那么,你打算怎么办?叱罗杜文的意思又是什么?」
杨寄把今日对垒的情形和沈沅简单说了,最后道:「他诓我,我诓他,反正都只是谈利益,没啥交情可以讲。但是谈利益也好,直来直去不绕弯。他这些日子大约也被我的游军骚扰得难受,我呢,也不敢过分——再借民宅民巷偷袭,只怕他要屠城以求平安了。好就好在,他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少人,又想借我做他的前驱之狼,让我往河套东边跑,就是故意把我驱赶到他兄长——北燕皇帝那里。他抢着我的地盘,舒舒服服地隔山观虎斗。我看,这家伙心思也够野的,离造反差不了几步了。」
「他们可是亲兄弟!」
杨寄苦笑道:「这些人,心里有兄弟么?就是一群狼,对外时能合作;但自己,也会互相咬。」
他小心地伸过手:「让我抱抱儿子吧,你好好休息休息。我准备尽快出发,带着这里的人,还有姑臧其他北府军,还有他们的家眷,都要带走。这里还要布些疑阵,谨防着叱罗杜文反悔。接下来,又是奔波辛苦……」他怔了怔,看看手里的孩子,又看看沈沅,歉疚地说:「阿圆,又要叫你跟我吃苦了!」
沈沅看着他小心地抱着孩子,目光慈爱,嘴角边似噙着辛酸一般,微微下垂着,一条胳膊绑着白布,散发着老鼠油的恶臭,一条胳膊圈着孩子,手腕上一处咬伤,手背上一处咬伤,都是深紫的印子,里头凝着血迹。沈沅伸手抚了抚他的手:「还疼不?」
杨寄抬脸笑道:「可疼了!你一定是属小狗的,咬人都不松口的。你给我吹吹丶揉揉……」
这当口,居然还撒娇。沈沅不忍心违拗,虽则翻了他一眼,还是顺驯地俯身给他手上吹了吹,又道:「烧伤的地方恢复得怎么样了?那老鼠油,到底有没有用?」正好此刻给他换药,沈沅小心拆开白布,里头气味愈发难闻,但是胳膊上的燎泡都消失了,创面也收干了,这土方子,居然还有点用处。
她又小心倒了些臭烘烘的老鼠油抹在杨寄的伤口上,说:「只怕要留疤。」
杨寄笑道:「这不是坏事啊!我记得我阿母曾说,命太好的人很难各方面都全乎,上苍总要给他点磋磨灾难,每一道伤痕都是一劫过去了。我日后若是发达了,你不要吃惊。那是我渡了常人不曾经历的灾。」
沈沅想笑笑不出来,小心又换上新的白布,说:「那我身上没这些劫难的记号,将来你发达,我岂不是配不上你?」
杨寄一愣,随即笑骂道:「你一脸福相,本来就是旺夫来的。别胡说八道了!对了,咱们儿子,出生就这么特别,将来一定也是个命好的。你说,叫个啥名儿好呢?不能总叫儿子吧?」
沈沅看着杨寄受着伤的胳膊,脱口而出:「小名就叫阿火。」
杨寄张着嘴怔了一会儿,拍拍大腿说:「好啊!红红火火的,又和咱们驺虞旗的颜色一致,都是属火性的!他生在这样的烽火之中,大名就叫杨烽,纪念他的出生,也纪念……」他笑微微看着沈沅,把后半句咽了下去,也纪念这段失败中,他与沈沅愈加深厚丶同生共死的感情。
☆丶第144章投奔
杨寄与叱罗杜文,算是达成了口头的协议,杨寄带着姑臧的自己人前去河套地区,而叱罗杜文则霸踞姑臧,大大咧咧地占据了凉州的地盘。
「愿意跟我走的,带着妻儿家眷一起走。」
杨寄这话好像没啥用,军屯的不好之处就在这里,眼见楚国败了,而叱罗杜文驻守在这里,似乎是蛮温和丶不会屠城的样子,那么,对一般的军户来说,妻儿都在这里,不过是换个主子罢了,和杨寄一路艰辛奔波,前途渺茫,生死未知,何必呢?
杨寄心虚,要是他没人跟着,别说无法在其他地方立足,只怕叱罗杜文也没有必要再和他合作了。沈沅见他愁眉苦脸的样子,嗤笑道:「怕啥!别忘了,我们还有些金银,这会儿拿出来,可以振奋振奋人心。」
都道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」,杨寄眼睛一亮。及至看见阿珠捧出来的那袋子闪瞎人眼的黄金白银,他又万般不舍地摩挲着:「这是好东西啊……阿圆,你说要是我们这会儿干脆带着这些东西,偷偷到南边找个小镇过小日子,是不是也挺好?」
沈沅把一匣子金银从他怀里劈手夺来,说:「看你这没出息的德行!男子汉大丈夫,金银哪里挣不到?你赌都能赌到,是啵?这会儿别小气,你分赏得越多,大家越愿意跟你,你将来才有机会。就算做个老农,咱们也得先活着到南边吧?!」
道理杨寄懂,只是见了金银就犯吝啬的毛病,好在沈沅专治这种毛病,金银从他面前夺走,杨寄也就清醒了。
有一大袋金银做保障,再加上杨寄的巧舌如簧,北府军里的大半还是肯和他一道走了,连姑臧的一些民人,因为惧怕北燕人的反覆无常,也有好些愿意跟着杨寄的。
他们一群人,看起来浩浩荡荡,其实只有不足两成是有战斗力的士兵,馀外都不过老幼妇孺,或是手无寸铁的居民。杨寄丧家之犬似的带着这支队伍离开了姑臧城门,他回过头,看了看耸峙的城墙,那里面承载着他的辉煌时光,可惜,也和一场赌局一样,输光了,就与自己无关了。
坐在牛车里的沈沅发觉他的落寞,从车窗里伸出手,虽然握不到,还是笑着对他说:「阿末,人在,就没坏到底!」
杨寄在马上,弯着腰够过去,轻轻用指尖触了触她的指尖,她的指尖和她的话语一样暖心,杨寄想着自己曾经在赌局上大败一场后万念俱灰,结果再来一次,发觉失败不过是路上的一块石头,绊倒了就爬起来,只要人在,难题总可以想法子解决——连死都不怕了,还有什么难题好怕呢?
他又回头,看了看姑臧南边的天梯山,山顶是终年不化的积雪,山坡里的松柏上也凝结着残雪,在稀薄的日光下莹莹闪闪,江山其美如画。杨寄深深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,道:「走!凉州刺史何于进虽然与我不对付,但是雍州刺史盛铭和我关系好。我们先往雍州去,安置下老幼妇孺。」
虽是丧家之犬,却不能够冻馁风雪中。杨寄想着自己从雍州过来时,对逃难的民人也算有所安排和交代,心思略定了定,在姑臧的北府军死伤过半,但在周围州郡屯田的北府军还有近万人,且都是精英。运气好的话,从头开始徵兵,重建自己的队伍,也不是不可以。
快过年的时节,领着一群残兵在冰雪路上艰难跋涉,不仅是辛苦,而且是丧气。本来一个丰收年景,却因为不敌北燕的来袭,硬生生过成了灾年。眼见沿路各座郡县城郊的百姓,都是面有菜色,走几步路就倒在路边没了气息,大家瞧着心头惨然。杨寄只能尽力鼓舞士气:「没事!粮食再贵,我们有金子!哪怕一斗千钱,我也担负得起!」
这话诚然是大话,可是众人看到他抖搂钱袋时踌躇满志的模样,不由自主就笃信了,有着这样的希望在心里,便觉得跟着杨寄横竖不会饿死,日子总有盼头。加之他又笑嘻嘻在马上说:「快到雍州了,雍州牧盛铭是我的好兄弟,雍州又有钱粮,自然要接济大家。咱们还能好好过个年哪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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